驛城區人民檢察院“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公開承諾服務事項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趙海洋)為切實履行“青少年維權崗”職責,維護青少年合法權益,努力構建青少年健康成長環境,推動青少年維權工作不斷深入開展,驛城區人民檢察院“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作出如下承諾:

一是辦理青少年刑事案件要切實貫徹“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落實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殊制度、程序和要求。
二是實行“捕、訴、監、防、幫”一體化工作模式,同一檢察官或者辦案組負責同一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督和犯罪預防等工作,以利于全面掌握案情,有針對性地開展幫助、教育,提升工作質效。
三是充分保障青少年行使其訴訟權益,保障未成年人得到充分的法律幫助,辦理涉未刑事案件注重推動家庭教育指導、心理疏導等工作同步開展。
四是以法治副校長進校園、檢察開放日等活動為契機,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五是依法保護青少年的名譽、隱私和個人信息,尊重其人格尊嚴,不得公開、傳播能夠單獨或者可能識別未成年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
六是在保證教育、挽救的前提下,人民檢察院辦理涉青少年案件,應當快速辦理,盡可能減少青少年的訴訟負累。
七是應當加強與團委、婦聯、教育、民政等部門,未成年保護組織等機構的聯系,積極促進和完善合作機制,形成司法保護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的銜接一致。
“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馬慧
“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聯系人:陳巖
“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維權熱線:2871269
“全國維護青少年權益崗”監督熱線:2871161
地址:駐馬店市驛城區中華大道與驛城大道交叉口
責任編輯:代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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