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發布新版《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
摘要:據人社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局局長湯曉莉介紹,辦法拓展了監督范圍,除了社保經辦機構、服務機構,還將其他與社保基金收支管理直接相關的單位納入監督范圍。
新華社北京2月22日電(記者姜琳)為提升監督效力、更好保障基金安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22日發布《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辦法將自3月18日起施行,同時廢止原《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
據人社部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局局長湯曉莉介紹,辦法拓展了監督范圍,除了社保經辦機構、服務機構,還將其他與社保基金收支管理直接相關的單位納入監督范圍。
辦法細化了違法情形、明確了法律責任,既防范打擊社保服務機構、用人單位和個人的欺詐騙保行為,又防范打擊社保經辦機構和行使審批認定職責部門實施的侵占危害基金的職務犯罪。
辦法還匯聚監督合力,構建以各級人社部門為主體,公安、司法行政、財政等部門協同配合,社會各方積極參與的監督體系。
“下一步人社部將指導各地抓好辦法的貫徹落實,強化監督查處,以零容忍態度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套保或挪用貪占社保基金的違法行為。”湯曉莉說。
責任編輯:楊姍姍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