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再次提高優撫對象補助標準
摘要: 日前民政部、財政部發出通知,從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的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此次提高標準將新增中央財政資金第四季度補助經費12億元,同時全年將共安排優撫對
日前民政部、財政部發出通知,從10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優撫對象的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此次提高標準將新增中央財政資金第四季度補助經費12億元,同時全年將共安排優撫對象補助經費404億元。
從2017年10月1日起,傷殘人員(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殘疾撫恤金標準、“三屬”(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三紅”(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將在現行基礎上提高10%;在鄉老復員軍人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補助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人每年提高600元。
農村籍老義務兵按年限計算補助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也由現行每人每月450元提高至500元,參戰參試人員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而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將增加補助5元。
調整后最高每人每年可達72850元
此次調整后,一級因戰、因公、因病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為每人每年72850元、70550元、68240元;烈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定期撫恤金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23130元、19860元和18680元;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生活補助標準,也分別提高到每人每年50520元、50520元和22790元。(央視記者 柴丹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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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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