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系列宣傳(之十一)
摘要: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系列宣傳(之十一)——打擊非法集資典型案例匯編(四)“曇花一現的蘑菇王”——北京京都菇業集團非法集資案始末案情簡介
防范和打擊非法集資系列宣傳(之十一)——打擊非法集資典型案例匯編(四)
“曇花一現的蘑菇王”
——北京京都菇業集團非法集資案始末
案情簡介
只有高中文化的山東諸城人趙某某,務過農、當過兵、搞過文學創作,20世紀80年代末“棄文經商”下海,搞食用菌種植,結果屢戰屢敗,賠得一塌糊涂。1995年,趙某某闖蕩到北京,開始租地建大棚種植蘑菇,并轉租大棚
作案手段
1.利用各種媒體和平臺大肆宣傳。如在車身、北京多家報紙和電視臺打出“你當老板我打工,下崗待業不用愁,租個大棚種蘑菇”的廣告用語,漸漸把自己塑造成一個“蘑菇王”的形象。從此,“蘑菇王”趙某某進入公眾視野,“生意”也越做越大。
2.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趙某某給投資者許下了15%至40%的高額利潤承諾,造成低成本高收益的假象,投資的人越來越多。
3.包裝自己,制造光環。有了錢,趙某某開始對自己進行全方位的包裝,他的名字和創業事跡不斷出現于各類媒體,并頻頻在電視上露臉。他還以各種非法手段謀取“京都蘑菇王”、“中國十大特色鄉鎮企業家”、“2006年最具影響力人物獎”等數十個榮譽和頭銜,將與國家領導人和各界名人的合影照放大置放于辦公室。另外,趙某某還虛假出資5.07億元先后開了十幾家公司,對外制造實力雄厚的假象。
4.一棚多租,瘋狂圈錢。“不是空手套,確實有東西,好幾百畝的大棚,里面種滿了香菇、靈芝……公司雇了上百個工人在現場干活,還有很多投資戶,自己背上水和干糧,到基地進行義務勞動……”王女士持續考察了3年,最終下定決心向京都菇業投資,最后落個血本無歸。王女士的失算在于獲得的信息不完整,因為按實際集資額與實際棚數算,趙某某一個棚重復出租80人次之多。
案件查處
2005年以后,北京京都菇業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大家地業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企業的資金鏈先后斷裂,公司隨之消失,人去樓空,投資人遭受了慘重的經濟損失。
案件警示
這是一起常見的以綠色農業為名并許以高額回報而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本案中,趙某某抓住人們既想賺錢又圖省事的心理,向投資者描繪了一個“你當老板我打工,下崗待業不用愁,租個大棚種蘑菇”的美好圖景,極具引誘性。事實上,他拿著投資者的錢四處亂鋪攤子,種蘑菇搞山莊,產業經營非常混亂,根本無法持續。
此類非法集資活動中,犯罪分子往往打著政府支持的招牌,制造各類榮譽光環,并以名人廣告等途徑大肆宣傳展示,極具迷惑性。面對誘惑,投資者一是不要為暴利所誘惑,投資時理性分析,慎之又慎;二是不要被犯罪分子的華麗外衣所迷惑,輕信制造出來的假象,遇到疑惑應及時到政府相關部門咨詢了解,避免上當受騙。此外,廣告宣傳管理部門要加強對各類報刊、媒體廣告發布的管理,對可能涉嫌以吸收存款、發行股票、債券等形式募集資金的廣告內容進行嚴格審查把關,避免為不法活動推波助瀾,誤導民眾。(選自處置非法集資部級聯席會議編《打擊非法集資典型案例匯編》)
(駐馬店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整理)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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