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副行長:互聯網金融也是金融 具有四大風險
摘要:人民網北京1月23日電 (李海霞)23日,國務院新聞辦召開2014年金融改革、支持實體經濟進展成效吹風會。央行副行長潘功勝談到互聯網金融時說,互聯網金融也是金融,金融行業
人民網北京1月23日電 (李海霞)23日,國務院新聞辦召開2014年金融改革、支持實體經濟進展成效吹風會。央行副行長潘功勝談到互聯網金融時說,互聯網金融也是金融,金融行業不太同于其他的行業,金融行業在風險的特征上具有很強的隱蔽性、突發性、傳染性、外溢性等等。金融風險發生以后,不僅僅影響的是金融機構自身,也會影響到社會上其他的市場主體。
潘功勝表示,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對于提高中國金融體系的普惠性和包容性的水平,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引導民間金融走向一個更加規范化的發展等,有非常積極的意義。
“同時也要看到,互聯網金融也是金融。”潘功勝說,金融行業不太同于其他的行業,金融行業在風險的特征上具有很強的隱蔽性、突發性、傳染性、外溢性等等。金融風險發生以后,不僅僅影響的是金融機構自身,也會影響到社會上其他的市場主體。
“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一個基本要求。”潘功勝說,關于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和監管政策,人民銀行的態度長期以來都是一致的,就是鼓勵創新發展、適度監管。人民銀行牽頭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相關部門,制定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按照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框架,科學地界定各種業態的業務邊界和準入條件,落實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相互分工和責任。同時,明確底線,保護合法經營,打擊違法和違規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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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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