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發布告誡書 不得在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哄抬價格
駐馬店網訊(記者 劉金霞 實習生 張博謙)春節將至,近期我市將持續大范圍雨雪天氣,重要民生商品產銷供應和價格、質量、食品安全備受關注。1月30日,駐馬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簡稱《告誡書》),要求全市相關經營者及單位合法經營,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經營秩序。
《告誡書》要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合規經營,加強價格自律,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自覺維護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依法實行明碼標價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在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依法實行明碼標價和價格公示制度。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清晰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違背消費者意愿搭售商品、服務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
《告誡書》強調,禁止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如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農貿市場、商場和超市等市場零售企業應遵循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的經營原則,自覺規范銷售行為。藥品經營企業在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感冒類藥品和口罩等醫藥用品活動中,要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制度,不得囤積居奇、強制搭售、哄抬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客運和貨運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維護交通客運市場的價格秩序,不得擅自提高票價,嚴禁趁低溫雨雪冰凍天氣違規上調票價、車費或價外收費、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停車場收費應在顯著位置設立停車收費公示牌,嚴禁超標準收費等。
《告誡書》發出后,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積極開展自查自糾,進一步規范經營價格行為。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市場價格監管工作力度,及時受理群眾價格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將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市場監管部門鼓勵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如發現經營者存在上述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投訴舉報。
責任編輯:梅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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