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產品“保本高息”不靠譜 口頭介紹僅為輔助
摘要:保險產品“保本高息”不靠譜 口頭介紹僅為輔助行為 廣州日報訊 (記者周慧)“賣保險時說的保本高息可能并不靠譜。”昨日,廣東保監局在半年度新聞
保險產品“保本高息”不靠譜 口頭介紹僅為輔助行為
廣州日報訊 (記者周慧)“賣保險時說的保本高息可能并不靠譜。”昨日,廣東保監局在半年度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消費投訴典型案例,相關負責人指出,保險合同是表述消費者權益范圍內容的唯一載體,一切口頭介紹行為僅為輔助行為,消費者對合同收益等宣傳,可通過要求銷售人員提供紙質說明資料或予以寫明用作憑證,僅僅口頭上的宣傳和承諾并不靠譜。
2014年彭某在參加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大瀝支公司產品說明會時購買了一份分紅險。經查,銷售人員利某在介紹保單收益、保單貸款時存在“虛假宣傳、夸大收益”等誤導的行為,利某在介紹保單收益時使用了保本、好過銀行等詞語,并涉嫌夸大保單收益,同時,利某在介紹保單貸款時告知“借款利息可以與保險金賬戶復利利息相沖減,所以貸款相當于只要付1個多點的利息”,實際上借款金額與金賬戶數額相差較大,金賬戶復利利息遠低于貸款利息。
上述銷售人員介紹保單收益、保單貸款時存在“虛假宣傳、夸大收益”等誤導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廣東保監局依法對該銷售人員及相關保險公司進行了處罰。
該案例提醒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保險過程中,保險合同是表述消費者權益范圍內容的唯一載體,一切口頭介紹行為僅為輔助行為。
保險消費者在選擇產品及服務時,應根據自身情況,在銷售人員介紹主要內容后,還應認真研讀相關保險條款。特別是對合同收益等,消費者可通過要求銷售人員提供紙質說明資料或予以寫明用作憑證,以便日后存在爭議時可以用作維權。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豫公網安備 4117020200000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