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營改增”納稅人的一封信
摘要:尊敬的納稅人: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結構性減稅政策,方便您了解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相關信息,及時便捷地辦理增值稅涉稅業務,防止工作銜接不
尊敬的納稅人: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結構性減稅政策,方便您了解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相關信息,及時便捷地辦理增值稅涉稅業務,防止工作銜接不到位給您的經營活動帶來影響,保障您的合法稅收權益,請您在以下方面給予大力的支持和配合:
一、請您配合國稅機關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請您盡快到國稅部門辦理稅務登記、稅務資格登記、稅控系統發行、升級、安裝、發票的領取、CA證書的辦理、稅銀協議簽訂等涉稅事宜,并根據國稅部門的整體部署和要求,配合做好相關工作,以確保您在4月底前能領取到國稅發票,在5月份能順利開出發票,在6月申報期內成功進行國稅納稅申報。
二、請您按以下要求使用發票
三、請您牢記發票開具起始時間
在國稅部門領取的發票,應自
四、請您及時進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
您如果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和B級的除外),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符合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規定的抵扣憑證,應在開票之日起180天內到國稅部門辦理發票認證,并在認證通過后的次月申報抵扣。
五、請您及時正確進行納稅申報
按照國務院部署,從
六、請您到地稅機關辦理下列業務
按照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的增值稅,國家稅務總局暫委托地方稅務局代為征收。因此,如果您發生了銷售取得的不動產業務(房地產開發企業除外),需要繳納增值稅以及需要代開增值稅發票的,請您到地稅機關繳納和代開。如果您是一名自然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發生了出租不動產業務,需要繳納增值稅以及需要代開增值稅發票的,也請您到地稅機關繳納和代開。
駐馬店市國家稅務局
駐馬店市地方稅務局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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