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鳳爪女”改吃麻辣燙再招罵 本人承認
摘要:“地鐵鳳爪女”改吃麻辣燙再招罵 本人承認 2月1日下午,有網友爆料在上海地鐵12號線車廂里看到一名疑似上海地鐵“鳳爪女”的女子在吃麻辣燙。昨日
“地鐵鳳爪女”改吃麻辣燙再招罵 本人承認
“鳳爪門”女主角:吃麻辣燙的就是我
“鳳爪女”在一個月前是網絡紅人。
昨日,北青報記者再次聯系
當被問及是否知道上海地鐵車廂內禁止進食的規定,
被問及兩次事件是否有炒作目的,
上海地鐵曾發文譴責 今次事件仍在調查核實
在微博上,“鳳爪女”改吃麻辣燙的消息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認為,這么做沒有公德心,就是“想紅”。網友“呵掬妮”表示:強烈建議上海地鐵效法深圳地鐵,吃一次東西罰款500元。網友“邱凱強”認為:“人家也沒有傷天害理,比起好多人算不錯了,在座各位都是道德帝。”
北青報記者致電上海地鐵,媒體信息部的工作人員表示,
據該工作人員介紹,
他向北青報記者解釋,“禁止在車廂飲食是守則,像道德公約一樣,它不是條例,因此沒有強制性。一般來說,我們發現乘客在地鐵車廂里吃東西會勸阻,主要手段還是勸阻,不會有處罰手段。當然,如果因為這個事產生了其他后果的話,那將另行處置。”
當被問及上海地鐵執法大隊對地鐵進食行為是否有執法權,該工作人員表示,地鐵執法隊主要針對“四亂”現象,即乞討、發小廣告、賣藝、設攤等行為有執法權,同時針對乘客的不文明行為和事件進行處置。“地鐵進食不屬于‘四亂’現象,我們最多能勸阻,2014年的新版《條例》執行到現在,我們還沒有對地鐵吃東西的行為進行過處罰”。
對于此次
律師觀點:對不文明行為設懲罰性規定
北京邦盛律師事務所的柴青海律師認為,上海地鐵的《守則》不具有強制性,是對乘客文明行為的一種規范,沒有相應的強制的處罰力,也上升不到行政法的高度,只是違反行業運行方面的規定。“這種情況下,只能靠社會公德,就是我們常說的公序良俗規范人們的行為。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需要大家提高自己的文明素養,同一個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在地鐵進食并引起公憤,說明這個人本身行為素質不高”。
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的韓驍律師認為,盡管法律法規未對“鳳爪女”的行為作出處罰性規定,但其屢教不改的惡劣行為應該受到道德譴責。“在今天這個大眾傳播的時代,一些素質低下的人靠著雷人雷語也能紅遍天下。但是‘鳳爪女’為人師者,更應該慎獨慎微,傳遞給學生們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他還建議相關部門盡快完善法律法規,對類似地鐵里吃鳳爪、麻辣燙等不文明行為作出懲罰性規定。
文/見習記者 邢穎 (實習編輯 王夢潔)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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