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土地改革問題的思考
摘要: 陳志勇 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的農村土地改革對我國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以及對我國經濟改革的貢獻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現行的土地家庭承包
陳志勇
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主的農村土地改革對我國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以及對我國經濟改革的貢獻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現行的土地家庭承包制度的邊際效用急劇遞減,呈現一些問題。作為一名駐村第一書記,經過兩年多的工作實踐,筆者對農村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對其目前存在的問題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對如何解決目前面臨的問題有了一些粗淺的想法。
一、目前現行農村土地政策面臨的問題
目前,農村地區廣大農民的收入主要包括種植、養殖及務工,很多農民家庭的收入主要靠外出務工,糧食種植僅是補充。長期以來,農民將土地作為生活保障,中國幾千年農業社會的歷史,讓祖祖輩輩辛勤耕耘的廣大農民對土地懷有無法割舍的深厚感情。
在我國,國家要保證糧食耕種面積,不斷提高糧食總產量,確保國家的糧食戰略安全。然而,國家現行的土地政策在農村實施過程中面臨一些問題:一是多地塊、小面積的種植模式阻礙了農業現代化的發展,導致種地成本增加;二是農業的高體力、低投入、低產出、低附加值、長周期特點,導致農民種糧積極性不高(國家取消農業稅、實行種糧直補的政策極大提高了農民的種糧積極性,但筆者認為,此種方式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部分土地閑置荒蕪,糧食繼續大幅度增產的空間較小;三是由于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出務工,導致從事農業生產的大多是老人和婦女,許多家庭從事農業生產缺少勞動力,而有條件擴大生產規模的又缺少土地;四是雖然農民承包土地位置相對固定,但由于面積有限,效益不高,存在投入不足的缺點;五是部分土地受自然因素影響過重,抗災害能力較差;六是個人之間通過協議流轉的土地不能形成連片規模,導致費用增加,土地流轉市場不活躍。
二、解決當前困難的對策
對于如何解決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土地承包實行股份制,具體講就是不改變土地承包的形式和內容,以原承包土地的人或者以原承包土地的面積為單位作為股份,農民實際擁有的是股份。結合國家土地確權進行一次土地調整:依據現有實際情況,農民愿意繼續承包的,將土地集中在一起自己經營;不愿意繼續承包的,農民可以把股權(全部或者部分)出讓,成立組織(或者合作社),由種植專業戶或者養殖專業戶進行承包經營,承包費用(以錢或者糧食結算)由農民和合作社及承包戶共同協商,互惠共贏。如果農民中途退出,可以歸還土地。對于承包經營戶,要努力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通過爭取項目、資金和政策扶持,加強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良土地,改善生產條件,完善農業生產工具,加大農業科技投入力度,最終實現糧食增產。
三、采取對策的優劣分析
根據本地實際,采取上述方式具有以下獨特優勢和突出特點:第一,改變了小面積、多地塊經營方式,有利于土地資源集約化經營,有利于推行規模化生產,能夠充分發揮土地資源作用;第二,有利于承包者對農業技術的革新與推廣、農業投資的增加、糧食產量的提升;第三,形式靈活,可以打消群眾顧慮,解決群眾后顧之憂,便于群眾接受;第四,解決外出務工人員的后顧之憂,讓他們在外地安心工作,不必為每年的農忙而分心,切實減少家庭不必要支出,有效緩解交通壓力,為用人單位提供長期有效的勞動力;第五,便于大型機械的推廣,可以有效解決農村勞動力不足問題。
雖然這種方式有以上優點,但也面臨諸多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首先,干部因素方面,調整土地不僅工作量大,而且農村情況復雜,各種問題和矛盾交織,這是農村基層干部不愿觸及的方面;其次,群眾工作方面,許多群眾思想不夠穩定,市場經濟意識不強,加上由于部分群眾存在鄰里矛盾和私人積怨,思想認識上容易產生波動;再次,具體工作方面,在相關部門的扶持和涉農政策、項目、技術、資金支持等方面,容易出現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
土地改革是現實需要,符合未來發展趨勢。筆者認為,可以充分發揮駐村第一書記的優勢,選擇一批工作能力強的駐村第一書記在土地流轉方面進行一些積極嘗試和有益探索。當然,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還會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難和問題,但筆者認為,只要我們方向正確、把握原則,就一定能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下,不斷克服困難、積累經驗,在土地改革方面獲得成功經驗。
(作者系市環保局駐上蔡縣黃埠鎮南王樓村第一書記)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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