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饅頭稅”產生的“噱頭”效應
摘要: 黃梔梓 最近,“饅頭稅”成為人們熱議的一個話題。只因山東省濟南市政協委員、濟南民天面粉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潘耀民將對饅頭生產企業征收的增值稅稱為“饅頭稅”,并連續3年在濟南
黃梔梓
最近,“饅頭稅”成為人們熱議的一個話題。只因山東省濟南市政協委員、濟南民天面粉公司副總經理兼總工程師潘耀民將對饅頭生產企業征收的增值稅稱為“饅頭稅”,并連續3年在濟南市兩會上提交提案建議降低“饅頭稅”,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于是“饅頭稅”就被炒得沸沸揚揚。
實際上,我國并沒有“饅頭稅”這一稅種,不知就里的人們還以為山東省濟南市稅務機關擅自開征了“饅頭稅”。經當地國稅機關解釋,潘耀民的提案和媒體所稱的“饅頭稅”其實是對銷售饅頭征收的增值稅,而非專門針對饅頭這一食品單獨開征的稅種。稅務機關對饅頭產品執行17%的增值稅稅率是符合國家稅法規定的,也是有足夠政策依據的。
報道中稱“購買1元錢的饅頭就要繳納2毛錢稅”的說法,其實是以訛傳訛,事實并非如此。我國增值稅納稅人分為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目前小規模納稅人按照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一般納稅人雖然按照17%的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但只是對“增值部分”征稅,生產企業可以按照13%抵扣,消費者最終承擔的增值稅實際上是“增值部分”的4%。
在有些人看來,媒體對“饅頭稅”的此番炒作似乎產生了一種“誤導”,給稅收工作“添亂”了,也給稅務機關“抹黑”了,在我看來,此番炒作實際上產生了深入宣傳增值稅有關法規和政策的“噱頭”效應,讓很多人了解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和計算方法等稅收知識,起到了很好的普及稅收知識的作用,增進了稅收征納雙方的溝通和理解。
通過這一事件,我們也看到了以前我們在稅收宣傳上存在工作做得不深入、不細致、不到位的問題,我們往往只是作“納稅光榮”之類標語口號式的空洞宣傳,沒有使納稅人真切感受到納稅的“光榮感”。實際上,每個人在日常購物中都是在購買含稅商品,這就意味著我們一直在間接納稅。此番“饅頭稅”的炒作,無疑強化了人們的納稅人意識和感受。
從此番“饅頭稅”炒作的“噱頭”效應中,我們也得到了一個啟示: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強化納稅人的光榮感,在稅收宣傳方式上應該減少說教式、灌輸式的一些傳統方法,多一些實證宣傳,使納稅人由被動接受稅收宣傳變為主動參與稅收問題的討論,其宣傳效果才會得以提高。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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